工讀生薪資

Q、案例事實:

剛升大學二年級關羽,打算於暑假期間到漲不停加油站打工,賺取學費及生活費。面試的時候,雇主曹操對關羽說「時薪每小時新台幣(下同)100元」,請問此約定是否合法?

 

 

A、解答:

首先,凡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,不論其為全職員工、時薪制員工或是部分工時員工,均應符合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。而工資雖得由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,但是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而現行基本工資已自民國10211日起,調整為時薪109元、月薪18,780元。至於按日計酬者約定之日薪,於法定工時內,不得低於109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。因此,雇主曹操所給予員工關羽之工資,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至少應為每小時109元。雇主曹操如果少給工資被主管機關查證屬實,主管機關得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另外還需補發少給的工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