駿騰法律事務所 江曉俊律師 JUN TENG Law Firm -- 工讀生,薪資,暑期打工,生活費,勞動基準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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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 : 2022年9月6日

打工族勞保

Q、案例事實:

剛升大學三年級關羽,打算於暑假期間到漲不停加油站打工,賺取學費及生活費。面試的時候,雇主曹操對關羽說「工讀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,因此沒有勞保,也不需要提繳6%的退休金」,請問曹操的說法是否正確?

 

A、解答:

若事業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,則不論受僱者屬工讀生或部分工時,均應依法納入勞保,以保障勞工之權益,且若受僱者於民國9471日前已在職並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規定者,或於9471日後始到職適用新制者,雇主應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,雇主所負擔的退休金提繳率,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的6%。因此雇主曹操之說法並不正確,應自工讀生關羽到職當日就要為其辦理投保事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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