恭禧當事人於法院做成調解筆錄,雙方達成共識(桃園市案例)

房屋調解成立 
恭禧當事人於法院做成調解筆錄,雙方達成共識。
 
調解筆錄
聲請人
代理人  江曉俊律師
相對人
 
代理人  律師
代理人  律師
第三人
上列當事人間104年度移  撤銷贈與事件於中華民國
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兹記其大要如下:
出席職員:
法官
書記官
通譯
到場調解關係人:
聲請人代理人  江曉俊律師
相對人代理人    律師
第三人
調解成立內容:
一、就本件訴訟所涉之贈與契約,本件起訴狀附表所示之土地、建物(如附件),
兩造同意不再行使   之權利,
以免日後更有訟累。
 
駿騰法律事務所 關心您 http://law.qik.com.tw

更多判決
 
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:30-晚上6:30
  
(可日、夜間陪訊)
 
( 周一至周五 可預約假日服務時間,假日需先事先預約喔。)
 
本所採 "全面預約制" 預約需事先來電洽詢服務時間
 
本所預約專線: (03)461-0171 手機(LINE):0978-628-231
 
本所地址: 320桃園市中壢區文化路364巷11號 (近內壢火車站/家樂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