駿騰法律事務所 江曉俊律師 JUN TENG Law Firm -- 司法,房屋,土地,租賃,讓渡,法律,律師,法拍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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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 : 2022年9月6日

◆租地建屋轉租

Q、案例事實:

劉備向劉表承租新野土地建築房屋,租約中約定「劉備對於土地租賃權不得讓渡轉租或借與第三人使用」,未料租賃期間,劉備竟然未遵守約定,將所建之房屋借予第三人曹操使用,劉表得悉後,能否主張劉備違反租賃契約?
 
 
A、解答:

司法實務上多數認為,劉備將房屋借給曹操使用,曹操所使用者乃是劉備的房屋,並非直接使用基地,因此,不能因曹操使用劉備之房屋,就認為劉備有違反租賃契約將新野土地轉租或轉借他人使用。不過,當然也有人認為劉備所建之房屋當然不能夠脫離新野的土地使用,故認為劉備乃同時將新野土地及其上房屋借予曹操使用,故劉表得主張劉備違反租賃契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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